废旧水表的回收周期主要受使用年限、材质及地方政策影响,具体如下:
一、水表报废周期规定
家用水表
口径≤DN25(5mm及以下):使用期限不超过6年,到期需强制轮换。
口径DN25-DN50(5mm-50mm):使用期限不超过4年,到期轮换。
工业用水表:实行周期检测,无固定年限但需定期检定。
实际使用情况
部分水表在达到规定年限后仍可正常使用(如抽样显示6年合格率98.59%),但需供水企业评估后决定是否延期。
二、回收执行流程
供水企业责任
依据《城市供水条例》,供水企业需定期检查维修水表,更换时收回旧表以防非法使用。
部分地区(如临沂)将废旧水表纳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,需持证企业处理。
回收周期
批量回收:如浙江长兴水务2025年项目,集中处理废旧水表周期为30天。
日常回收:无固定周期,通常随水表更换同步进行。
三、回收价格参考
铜制水表DN15:约41.6元/块(浙江长兴2025年成交价)。
铸铁水表DN15/DN20:约8.9-9元/块。
建议联系当地供水企业或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获取实时政策与报价。